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段)施工Ⅵ标(春江河闸站工程)预制方桩采购
招 标 人: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2年04月19日
我公司中标承建了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段)施工Ⅵ标(春江河闸站工程),为保证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现决定对该项目使用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竞标。
一、送货地点
本次招标预制方桩的送货地点:扬州市京杭运河大桥附近春江河闸站施工现场。
二、所供预制方桩数量及时间要求
1、预制方桩的混凝土强度、配筋等要求均按“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20G361)的图纸进行预制加工。
2、项目部安排专人进场监督生产,成品桩经现场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生产方安排运输方式,运至指定地点进行交接,并提交预制桩相关资料文件。
3、预制方桩总量约925根,用于春江河闸站工程,具体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如下:
序号 | 规格型号 | 长度 | 单位 | 暂定数量(根) | 限价 (元/根) | 单价 (元/根) | 复价 (元) | 强度等级 |
1 | ZH-35预制方桩(B型桩) | 12.55 | 根 | 653 | 2300 | C30 | ||
2 | ZH-35预制方桩(B型桩) | 15.55 | 根 | 272 | 3100 | C30 | ||
合计 | 925 |
说明:①预制方桩结构及配筋详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20G361),上表每根长度包含桩尖0.55m。
②以上报价均包含货款及装车、运输、卸货到工地指定地点等全过程的安全保险、措施费用、售后服务和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赔偿费用以及利润、税金等费用,并需全额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③实际结算数量以双方签字验收为准,招标人对预制方桩进行进场外观验收,按实扣除破损、外观尺寸、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预制方桩。
4、预制方桩具体进场时间以项目部提前7天的通知为准。
5、预制桩现场检验
(1)监理见证取样制作混凝土试块、(2)施工现场取芯
6、预制方桩供货时间段分两批,其中首批约450根桩预计供货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7月15日,具体供货开始和结束期限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7、付款方式:预制方桩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按月进度办理结算手续。乙方每月10日前到甲方核对上月送货量,按照甲方进场结算清单进行对账结算,并出具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甲方财务入账。逾期未提交核对的签收单视同未发生。甲方根据审核无误的结算并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结算价的80%,该结算价的20%余款在支付结算价的80%之日满2个月后无息付清。支付最后一个月供应结算价的80%前,双方必须办理最终结算且全额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全面且无瑕疵的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先根据技术参数报价,评审时我公司将通知中标候选人携带资料进行审核,携带的资料为:投标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售后与服务承诺书及以前向其他单位供货的证明资料(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存根联),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如中标单位已是我公司合格供方,则不需要进行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投标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保证金:请投标人在2022年4月21日16:00前将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汇款备注:开发区江堤二期春江河闸站工程预制方桩投标保证金。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归还(不计利息),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供货全部结束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如下:
户 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扬州市琼花支行
账 号:32001745736050488688
2、投标时间、地点:本次投标采取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招标方于2022年4月22日上午10:00与投标单位联系投标文件压缩包密码,在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后三楼会议室(扬州市长征西路14号)现场开标,投标单位与朱丽13218960628联系获取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3、开标时间、地点:同上述“投标时间、地点”。
五、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评标标准在同等条件下以单位价格低者优先。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朱丽,手机号13218960628;(2) 詹靖东,手机号18605144497。
附件:1、方桩采购报价表;2、方桩采购合同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
方桩采购报价表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单位拟向贵公司供应启东市红阳河闸迁建工程所用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价格如下: | |||||||
序号 | 规格型号 | 长度 | 单位 | 暂定数量(根) | 单价 (元/根) | 复价 (元) | 强度等级 |
1 | ZH-35预制方桩(B型桩) | 12.55 | 根 | 653 | C30 | ||
2 | ZH-35预制方桩(B型桩) | 15.55 | 根 | 272 | C30 | ||
合 计 | 925 |
备注:
一、预制方桩结构及配筋详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20G361),上表每根长度包含桩尖0.55m。实际结算数量以双方签字验收且质量合格为准,招标人对预制方桩进行进场外观验收,按实扣除破损、外观尺寸、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预制方桩。
二、以上报价均包含货款及装车、运输、卸货到工地指定地点等全过程的安全保险、措施费用、售后服务和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赔偿费用以及利润、税金等费用,全额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我公司接受贵公司的付款方式:
方桩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按月进度办理结算手续。乙方每月10日前到甲方核对上月送货量,按照甲方进场结算清单进行对账结算,并出具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逾期未提交核对的签收单视同未发生。
甲方根据办理好的结算并在收到乙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结算价的80%,该结算价的20%余款在支付结算价的80%之日满2个月后无息付清。支付最后一个月供应结算价的80%前,双方必须办理最终结算且全额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全面且无瑕疵的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1)根据合同要求的正常付款时,乙方必须出具一份有收款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须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提交甲方办理财务支付手续,乙方亦以此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2)本合同所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凭证,仅作为甲方材料入账依据。
报价人:(单位名称并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2022年 月 日
附件二:
混凝土预制件定作承揽合同
合同编号:
定作方: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段)施工Ⅵ标(春江河闸站工程)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注意:应填写对方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钢筋混凝土预制件(方桩)一事,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方桩加工承揽所供应的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扬州市长江防洪能力提升堤防加固二期工程(开发区段)施工Ⅵ标(春江河闸站工程)
2、供货期限:预计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7月15日供应,具体供货开始和结束期限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3、供货地点:扬州市京杭运河大桥附近春江河闸站施工现场。
二、方桩加工定作要求: | |||||||
序号 | 规格型号 | 长度 | 单位 | 暂定数量(根) | 单价 (元/米) | 复价 (元) | 强度等级 |
1 | C30 | ||||||
2 | |||||||
3 | |||||||
4 | |||||||
合 计 |
1、上述合同价款包含所有材料费用,如双方议定由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应在收料时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提供的材料价款,凭双方提供的原材料清单数量和双方约定的材料单价,在结算时由甲方在上述方桩价款中扣除。
2、结算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质量合格的预制方桩数量为准,甲方现场收货人员及质检人员签字确认。招标人对预制方桩进行进场外观验收,按实扣除破损、外观尺寸、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预制方桩。
3、以上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价格,该价格均包含货款及装车、运输、卸货到工地指定地点等全过程的安全保险、措施费用、售后服务和如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的一切赔偿费用以及乙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索取费用。乙方向甲方全额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开票信息和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甲方开票信息 | 乙方收款信息 |
甲方: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乙方: |
纳税人识别号:913200001347535697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扬州市广陵产业园 | 地址: |
电话:0514-87361764 | 电话: |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琼花支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32001745736050488688 | 银行账号: |
三、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采购时以实际采购物选择相应的标准):
(一)方桩的质量要求与技术标准:
1、本合同项下的方桩采用下列图集标准:
A.《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20G361)图集标准;
B.双方约定要求:
2、双方约定的材质要求:
A.本合同砼强度采用C30。
B.具体详见施工图。
四、预制方桩运输及卸货:
1、乙方将预制方桩供货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指定地点,方桩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
2、如由乙方卸货,乙方采用的运输车辆应符合工地施工场地及道路的要求。
五、订货与验收:
1、甲方需提前 15 天向乙方预报所需规格、数量等需求计划;乙方需在甲方提供计划后 15 日内供货;如乙方未能及时供货,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2、验收标准:乙方向甲方供货时必须同时提供方桩的有效检测证明或合格证、质保书相关资料,按江苏省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监督站标准验收,如甲方收货后对质量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可对有异议的方桩申请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复检仍不合格,乙方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批次方桩按照甲方要求予以调换合格品或退货,选择调换合格品或退货由甲方决定,所发生的进退场运费及误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将方桩送到工地指定地点时,甲方指派 在工地现场签认,应核对送货签收单所载内容与实际方桩数量、尺寸等资料是否相同,合格证、质保书等资料是否真实、有效。质检部门现场核查签字。
六、方桩的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
以甲方指派的 在工地现场签认的方桩送货签收单上的数量、质检部门现场核查记录和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价作为结算依据;非有效授权人签署的签收单一律无效;如上述指定人员发生变动,甲方将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提醒:当项目部在工地现场授权签收的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乙方,明确变动时间、人员名单及相应的权限,并让乙方签字确认后存档。)
2、结算方式:
方桩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按月进度办理结算手续。乙方每月10日前到甲方核对上月送货量,按照甲方进场结算清单进行对账结算,并出具金额相等的税率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到甲方财务挂账。逾期未提交核对的签收单视同未发生。
乙方同时承诺:每个结算期内的所有方桩数量均已结报完毕,无其他争议,所结报的方桩数量真实有效。如本合同供货方桩最终累计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则甲乙双方须办理最终结算,该最终结算除甲乙双方认可外,必须报甲方分公司指定人员XXX审核并签字后方为有效;分公司人员在审核时如果发现有不实数量时,应该要求双方重新核对,核对一致无争议后重新办理最终结算,该最终结算仍须经分公司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仍有分歧无法解决,双方均可报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协调处置,财务物资部须在15个工作日内解决,财务物资部联系电话:0514-87361764,联系人:朱丽。
3、付款方式:
方桩经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且甲方收到乙方全额开具的 13 %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该结算价的80%,该结算价的20%余款在支付结算价的80%之日满2个月后无息付清。支付最后一个月供应结算价的80%前,双方必须办理最终结算且全额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全面且无瑕疵的履行完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1)根据合同要求的正常付款时,乙方必须出具一份有收款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须加盖乙方财务专用章)提交甲方办理财务支付手续,乙方亦以此作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2)本合同所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凭证,仅作为甲方材料入账依据。但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足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的人员和车辆到达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制度;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指挥,或不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如有任何调增单价、降低质量标准、提前支付货款等明显有损于甲方利益的合同条款变更事项,经双方代表共同协商一致并书面报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对于未经甲方公司财务物资部签字并盖章确认的明显有损于甲方利益的所有补充、变更协议无效。
3、其他:
八、履约担保与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按本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损失。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及授权签字人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 技术条款;
(3)……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