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滨海枢纽南北船闸门体钢材采购
招标编号:苏水机2024-007
招 标 人: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4年09月24日
为保证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施工任务,江苏省水利建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对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滨海枢纽南北船闸闸门门体使用的钢材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竞标。
一、送货地点
本次招标钢材材料的送货地点为扬州市广盛路99号(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钢材数量及报价要求
1. 招标钢材按单价形式报价,最终以实际订购量进行结算。
2. 采购清单数量、材质、品牌要求如下(规格栏、备注栏度量单位是mm):
标段一:南北船闸钢管
名称 | 规格 | 总重量(KG) | 材质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产地/品名 | 备注 |
钢管 | 219*6 | 750 | Q355B | ||||
钢管 | 720*10 | 4167 | Q355B | ||||
钢管 | 102*10 | 16760 | Q355B | ||||
钢管 | 121*10 | 4925 | Q355B | ||||
钢管 | 140*10 | 16294 | Q355B | ||||
钢管 | 159*12 | 54774 | Q355B | ||||
钢管 | 168*14 | 47008 | Q355B | ||||
钢管 | 180*16 | 2630 | Q355B | ||||
钢管 | 356*20 | 122472 | Q355B | ||||
钢管 | 650*100 | 543 | Q355B | ||||
钢管 | 76*10 | 445 | Q355B | ||||
合计 | 270768 |
注:①、钢厂要求:一线钢厂;②、每个规格品种送货40-60吨为一个生产炉批号,如不按规定超出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3. 以上报价均包含材料款、运输费、利润、税费,并包含货物装车、运输、配合(指定)卸货等全过程中的安全、保险、措施等费用以及如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工期影响等导致的赔偿和损失费用,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中标人按投标人需求计划表和合同的要求供货并将每次材料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招标人对进场材料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中标人还需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质量终身制承诺书等资料。
5. 钢材材料供应时间、数量及尺寸,必须符合招标人的工程施工技术实际要求;依照招标人的采购需求计划表,按需求计划表规格尺寸及时供货到场;按理论重量结算,称重指标作为参考,理论重量与称重偏差在正负3%以内。
6. 本次招标本着“中标锁定单价采购”的原则,按照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计划表供货及结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供应商资格条件为;
1.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售后与服务承诺书;
3.以前向其他单位供货的证明资料(如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存根联)。如供应商已是我公司合格方,则不需要进行资格预审。
四、投标保证金与开标时间安排
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在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网站上发布招标信息公开招标,同时将招标公告发给公司钢材材料合格供应方和有意向投标并能提供担保的供应方。
2.投标保证金形式:请投标人在2024年09月29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段保证金伍万元整汇入我公司银行账户,汇款备注:滨海枢纽南北船闸闸门钢管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与招标人有业务往来的,可从应付款中代付投标保证金,至招标人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并将相关手续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他方式的投标担保一律作无效标处理。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凭已签订的合同和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见后附的格式合同相关条款)已到账的银行收款凭证退还。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如下:
户 名: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扬州分行琼花支行
账 号:32001745736050488688
备注:投标时出示汇款凭证或我公司财务收款收据。
3.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本次投标采取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于2024年09月29日下午14:15前将投标文件加盖公章后并扫描上传至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投标单位可与朱丽13218960628联系获取江苏水建集中采购平台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由报价表、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单位概况(含以前供应给其他单位的业绩说明)、本次供应钢材的售后与服务承诺书、格式合同等。投标文件每页均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开标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于2024年09月29日下午14:15在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扬州市长征西路14号)现场开标,届时与投标人联系投标文件压缩包密码。
五、货款支付方式
根据招标人需求供完货,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且收到中标人全额开具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批货款90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无瑕疵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6个月内无息付清。
六、评标标准
本次招标评标同等条件下以“钢材采购报价表”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候选人(三个标段分开评标),中标候选人如是原合作单位则直接成为中标单位,不是原合作单位需先评审为合格方后成为中标单位。
七、招标附件
1.钢材采购报价表
2.采购合同样本
本次招标联系人:水建公司:朱丽,联系电话:13218960628
水机公司:张文瀚,联系电话:19975009968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钢材采购报价表
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我单位拟向贵公司供应滨海枢纽南北船闸闸门门体所用的钢材,具体数量、材质、品牌如下(规格栏、备注栏度量单位是mm):
名称 | 规格 | 总重量(KG) | 材质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产地/品名 | 备注 |
钢管 | 219*6 | 750 | Q355B | ||||
钢管 | 720*10 | 4167 | Q355B | ||||
钢管 | 102*10 | 16760 | Q355B | ||||
钢管 | 121*10 | 4925 | Q355B | ||||
钢管 | 140*10 | 16294 | Q355B | ||||
钢管 | 159*12 | 54774 | Q355B | ||||
钢管 | 168*14 | 47008 | Q355B | ||||
钢管 | 180*16 | 2630 | Q355B | ||||
钢管 | 356*20 | 122472 | Q355B | ||||
钢管 | 650*100 | 543 | Q355B | ||||
钢管 | 76*10 | 445 | Q355B | ||||
合计 | 270768 |
注:①、钢厂要求:一线钢厂;②、每个规格品种送货40-60吨为一个生产炉批号,如不按规定超出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1.在供应期内我公司根据贵公司需求将钢材一次或分批次分时间送到贵公司指定厂区内,我公司承诺将全面且无瑕疵的履行合同约定的所有义务。
2. 钢材材料按单价形式报价,最终以实际订购量进行结算。
3. 以上报价为供货方送货到扬州市广陵区广盛路99号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的价格,包含材料款、运输费、利润、税费,并包含钢材装车、运输、配合(指定)卸货等全过程中的安全、保险、措施等费用以及如发生质量、安全问题、工期影响等导致的赔偿和损失费用,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本次招标付款方式见招标公告“五、货款支付方式”的内容。
5. 钢材报价表除盖章扫描上传外,另外再上传一份Excel电子表格文件便于核对。
报价人:(单位名称并盖章)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电话:
2024年 月 日
钢材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买方: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注意:应填写对方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向乙方采购钢材一事,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钢材供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滨海枢纽南北船闸
2. 供货期限:中标后开始供货,35天内供完。供货开始和结束期限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3. 供货地点:扬州市广盛路99号(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二、钢材供应要求:
1.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钢材具体品种、规格、厂家、产地、数量及价格如下(型号栏、备注栏度量单位是mm):
标段一:南北船闸钢管
名称 | 规格 | 总重量(KG) | 材质 | 单价(元) | 合价(元) | 产地/品名 | 备注 |
钢管 | 219*6 | 750 | Q355B | ||||
钢管 | 720*10 | 4167 | Q355B | ||||
钢管 | 102*10 | 16760 | Q355B | ||||
钢管 | 121*10 | 4925 | Q355B | ||||
钢管 | 140*10 | 16294 | Q355B | ||||
钢管 | 159*12 | 54774 | Q355B | ||||
钢管 | 168*14 | 47008 | Q355B | ||||
钢管 | 180*16 | 2630 | Q355B | ||||
钢管 | 356*20 | 122472 | Q355B | ||||
钢管 | 650*100 | 543 | Q355B | ||||
钢管 | 76*10 | 445 | Q355B | ||||
合计 | 270768 |
2、结算数量:具体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钢材数量为准,甲方现场钢结构车间(收货人员)、财务审计中心(仓库管理员)签字确认。
3、以上双方确定的价格为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价格,该价格均包含货款、包装物及装车、运输费、甲方收货前的货物安全保险费、措施费用以及乙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额外索取费用。乙方向甲方全额提供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税率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甲方开票信息和乙方收款信息如下:
甲方开票信息 | 乙方收款信息 |
甲方: 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乙方: |
纳税人识别号:91321002140716502L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广陵产业园广盛路99号 | 地址: |
电话:0514-87239616 | 电话: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扬州广陵支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395067200018120004883 | 银行账号: |
三、质量与技术标准:(项目部在实际采购时按需要填写)
1、国家或行业的质量与技术标准;
2、本项目的特殊质量要求或标准;
3、乙方提供的钢材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品牌要求且是投标文件列明的品牌。
四、包装物、运输及卸货:
本材料无包装物进行包装。乙方将钢材材料供货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安排卸货,钢材所有权自交货时转移。
五、订货与验收:
1、甲方需提前 贰 天向乙方预报所需规格、数量等需求计划;乙方需在甲方提供计划后 贰 日内供货,二十五天供完;如乙方未能及时供货,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2、乙方将钢材送到指定地点时,甲方指派 现场钢结构车间(收货人员)、财务审计中心(仓库管理员)在现场签认,应核对送货签收单所载内容与实际钢材数量、尺寸、生产厂家等资料是否相同(每个规格品种送货40-60吨为一个生产炉批号,如不按规定超出产生的检验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有异议需当场提出。如甲方在对钢材加工过程中发现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
3、乙方提供钢材的有效检测证明或合格证、质保书相关资料。若乙方提供的钢材不合格,乙方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批次钢材按照甲方要求予以调换合格品或退货。选择调换合格品或退货由甲方决定,所发生的进退场运费及误工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如不合格的钢材已投入生产,则乙方按本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责任。
4、甲方质量管理中心应对材质及合格证明材料进行验收、核查,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六、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依据:
以甲方指派的 现场钢结构车间(收货人员)、财务审计中心(仓库管理员) 在现场签认的钢材送货签收单上的数量、质量管理中心现场核查记录和双方确认的结算单价作为结算依据;非有效授权人签署的签收单一律无效;如上述指定人员发生变动,甲方将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2、结算方式:
按次结算,乙方应与甲方核对所供钢材数量及货款,甲方凭乙方全额开具的税率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经双方核对一致的签收单进行结算,逾期未提交核对的签收单视同未发生。
乙方同时承诺:每个结算期内的所有钢材数量均已结报完毕,无其他争议。所结报的钢材数量真实有效。公司仓库验收人员在审核时如果发现有不实数量时,应该要求双方重新核对,核对一致无争议后重新办理最终结算,该最终结算仍须经甲方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仍有分歧无法解决,双方均可报甲方公司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指挥中心须在15个工作日内解决,生产指挥中心联系电话:13805274455,联系人:刘俊。
3、付款方式:
在供应期内根据甲方需求乙方将钢材送到甲方厂区内,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且收到乙方全额开具的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付至该批货款的90 %,余款作为质保金在无瑕疵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后6个月内无息付清。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的人员和车辆到达甲方厂区后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要求,遵守现场的各项安全制度;由于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指挥,或不遵守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而造成的相关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本合同(含附件)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乙方向甲方单位账户汇入人民币 壹拾万元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在供货全部结束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需按逾期交货金额的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通知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需在接到甲方通知的次日起五日内负责更换到位。如更换导致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承担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包括生产过程中的损失在内的全部损失。如经更换,仍然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通知解除本合同。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九、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江苏省水利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及授权签字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附件:
(1)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中钢材技术条款;
(3)售后与服务承诺书;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